近日,湖北荆州警方查获假冒伪劣电梯100多部。犯罪嫌疑人用没有任何质量保障的拼装电梯冒充知名品牌产品,销往全国多个省份。
民众对假酒、假烟,早已深恶痛绝,此番惊闻仿冒的“名牌电梯”行销全国多省市,难免让人不寒而栗。因为仿冒的名牌电梯,后患无穷。小区如果使用这种“名牌”电梯,一旦发生事故,危害的是整栋楼内住户的人身安全。
《特种设备安全法》第四条明确规定:“国家对特种设备的生产、经营、使用,实施分类的、全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。”但在这起案件中,我们并没有看到《特种设备安全法》所规定的“全过程安全监管”,而已经是“终端监管”。民众要追问:本该严苛的特种设备监管部门,去哪儿打酱油了?